公司訊息

2024-09-10
10月1日起公路局規定貨櫃重量限制

公路局規定, 十月一日起要開始實施,很多拖車都會告知貨主新制的規定,預防將來受罰。
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
公路局頒布10/1起全面實施貨櫃車過磅,敬請各位貨主在進出口時確實控制貨重

1. 40尺貨櫃配合超重通行證,可允許至總重42噸-->扣掉車頭+板架重量,櫃重+貨重請控制在28.5噸內。

2. 20尺貨櫃配合超重通行證,可允許至總重31.5噸-->扣掉車頭+板架重量,櫃重+貨重請控制在20至20.5噸內。

未來實施全面過磅後若有超重情形則警察會當下馬上開罰單,有違規定之情形者,應責令改正或當場禁止通行,並處新臺幣一萬元罰鍰,超載十公噸以下者,以總超載部分,每一公噸加罰新臺幣一千元;

超載逾十公噸至二十公噸以下者,以總超載部分,每一公噸加罰新臺幣二千元;超載逾二十公噸至三十公噸以下者,以總超載部分,每一公噸加罰新臺幣三千元;超載逾三十公噸者,

以總超載部分,每一公噸加罰新臺幣五千元。未滿一公噸以一公噸計算。

相關新聞給您參考..

https://finance.ettoday.net/news/2801273

https://finance.ettoday.net/news/2802079

返回列表